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对登封市雅山水泥有限公司水泥混凝土复合高性能抗裂材料生产线作出审批的公告

  • 索引号:416264958/2021-00101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 关键词:环境保护
  • 成文日期:2021-07-08
  • 发布日期:2021-07-08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对登封市雅山水泥有限公司水泥混凝土复合高性能抗裂材料生产线作出审批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1年07月08日对登封市雅山水泥有限公司水泥混凝土复合高性能抗裂材料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登封市 雅山水泥有限公司

    水泥混凝土复合高性能抗裂材料生产线

    登封市大冶雅山村

    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位于登封市大冶镇雅山村,总占地面积55.92亩,总投资15000万元,建设1条水泥混凝土新型复合高性能抗裂材料生产线,规模为年产8.1万t水泥混凝土复合高性能抗裂材料母料熟料及复配产品。

     废气:主要为物料破碎、粉磨、煅烧、包装、储存及运输等环节产生的粉尘有组织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共18台,窑头、窑尾各1台,其他产尘点位16台),窑尾废气采用低氮燃烧 原料掺生石灰固硫 SNCR脱硝 袋式除尘器 SCR脱硝措施,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颗粒物、SO 2 、NOx、氟化物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排放限值要求(基准氧含量10%条件下,颗粒物10mg/m3、SO2 35mg/m 3 、NOX100mg/m 3 、氟化物6mg/m 3 ),其中窑尾废气中NH3满足《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中5mg/m 3 排放限值要求,达标后经65m高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粉尘采用棚库全封闭、安装喷干雾抑尘设施4套、硼库通道口安装自动感应门,生产环节之间物料输送采用全封闭皮带廊、拉链机、空气斜槽、斗提机等封闭方式,安装智能电表、安装空气微站和视频监控设施,安装门禁系统进行运输车辆管理,厂区硬化、绿化,厂区车辆出入口安装2套高压自动清洗装置,设置1辆洒水车和1辆机械清扫车定时对厂区内洒水抑尘等措施,无组织粉尘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氨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1.5mg/m3限值要求、符合《郑州市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实施细则》(郑环攻坚办[2019]115号)、B级企业控制指标等相关要求。

    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物料和路面洒水降尘,生活废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A/O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降尘,全厂废水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噪声:主要为破碎机、磨机等机械设备噪声和风机等空气动力性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加装消声器、安装隔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固废:主要为废耐火砖(无铬)定期外售或回用,废滤袋定期外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废矿物油、SCR脱硝产生的废催化剂,设置20m2危废暂存间1座,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集中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大数据管理局二楼环保局窗口


    附件
  • 登环建表[2021]30号.doc
  • 登环建表[2021]30号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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