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林木种苗监管和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力度,保障全市林木种苗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林草工作实际,登封市林业局就林木种苗相关监管事项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公告如下:
一、监管事项:
1.未经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开展林木种苗种子生产经营的行为。
2.不按规定使用林木良种造林的行为。
3.违反林木种子检验相关制度、伪造试验、检验数据的行为。
4.未经批准收购林木种子的行为。
5.侵占、破坏、非法采集或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林木天然种质资源的行为。
6.生产、经营假劣林木种苗种子相关行为。
7.违反《种子法》审定林木品种相关行为。
8.抢采掠青、损坏母树或者在劣质林内和劣质母树上采种的行为。
9.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试验的行为。
10.伪造林木良种证书的行为。
11.未经植物新品种权利人授权或伪造植物新品种授权文件从事植物新品种生产、销售、推广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71-67307886 18538711268
举报邮箱:cybzmz@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