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80759247/2021-00150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关键词:安全生产许可证成文日期:2021-07-12发布日期:2021-07-12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2021年第2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 397 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28 号)、《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 2007 〕 201 号)和《关于做好河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豫建建〔 2007 〕 131 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企业申报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021 年第 2 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审查意见 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1 年 7 月 12 日至 2021 年 7 月 16 日。 公示内容为不合格的,企业可以进行整改,并应在公示期内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公示期结束仍不满足安全许可证审批要求的,不予审批,企业整改合格后可重新进行申报。审查意见中需要补充材料的,申报企业可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登录、查询具体审查意见,并在公示期内在线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公示的申报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与金港大道交叉口建设局。 联系电话: 86198882 监督举报电话: 86199979 邮政编码: 450000 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021 年第 2 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审查意见 2021 年 7 月 12 日
附件
附件:2021年第二批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