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 索引号:68075004X/2021-00060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审计局(金融工作办公室)
  • 关键词:综合,政府采购
  • 成文日期:2021-07-14
  • 发布日期:2021-07-15
  • 关于2020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为深入落实《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专项整改方案》(郑港营商〔2 021 〕 1 号)要求,依法加强和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代理机构执业行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根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郑港财〔20 2 0〕 75 号)相关规定 , 航空港实验区财政审计局(金融工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 20 20 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监督 检查 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了8家代理机构共16个2020年度代理项目。检查对象分别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申鑫采购招标事务所有限公司、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中咨智达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8家社会代理机构。本次专项检查分为单位自查、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三个阶段进行。

    首先各代理机构按照前期实施方案的要求对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清单内容对代理项目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财政审计局(金融办)通过审阅自查报告、实地查看档案及录音录像等方式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及配合处理投诉等10个环节。

    二、存在问题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代理机构对此次检查较为重视,能够对照检查要求进行自查,积极主动配合检查。大部分代理机构的招标评审程序运行较为规范,项目负责人均能有效参与项目实施,能在项目招标各环节做到有档可查,并依据规定对采购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成交)结果予以公告,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信息公开。但检查过程中仍然发现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代理协议签订、采购文件编制、评标现场纪律和档案保管等方面,与国家要求及社会公众的期望尚有一定差距。例如,有的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合同签订时间要求与中标通知书中合同要求签订时间不一致;有的采购人资格审查无授权书;有的专家抽取无评审专家抽取确认表;有的具体项目档案未集中归档、资料原件未归档、档案未装订及编页码等。

    三、整改要求及整改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审计局(金融办)约谈了8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并通报了检查结果及主要情况,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明确要求8家代理机构要着力在优化政府采购市场营商环境、提升采购专业化能力等方面做出实绩。8家代理机构目前已就限期改正通知事宜做出整改并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下一步,财政审计局(金融办)将依法择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核,并督促代理机构提升管理水平,为我区采购单位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政府采购代理服务。

    同时请其他代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对照本次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具体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并及时整改,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审计局(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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