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村医纳入体制内进行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C(2021)011号建议的回复

  • 索引号:005252274/2021-00075
  • 发布机构: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关键词:建议
  • 成文日期:2021-07-15
  • 发布日期:2021-07-15
  • 关于将村医纳入体制内进行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C(2021)011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 高峰杰 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 关于 “ 将村医纳入体制内进行管理 ” 的 建议收悉,现 答 复如下: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是基层群众健康的 “守门人” , 是医疗 卫生 服务网络 的基础,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医生队伍建设, 按照 “ 保基本、强基层、 补短板、强弱项 ” 的原则, 全面推进基层医生队伍建设,加强和稳定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打造优质高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国民健康保驾护航 。

    一是 开展乡村医生 “ 乡聘村用 ” 工作。根据省、市卫生健康大会精神和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乡村医生 “ 乡聘村用 ”工作的指导意见 》(豫 卫基层 ﹝ 2020 ﹞ 18 号 )文件精神, “ 各县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于 2021年6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 ” ,待各区县(市)文件出台后,将组织各区县(市)正式开展乡聘村用工作,引导符合规定条件的乡村医生自愿与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采取人事代理等方式,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实行行政、业务、人员、药械、财务、绩效考核 “ 六统一 ” 管理,乡镇卫生院为受聘的乡村医生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由乡镇卫生院和受聘乡村医生个人按规定的比例缴纳参保费用。同时乡镇卫生院编制空缺需要招录卫生技术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岗的 “ 乡聘村用 ” 乡村医生,增强乡村医生的岗位吸引力,确保人才招的来,干得好,留得住。

    二是 加强基层医生基本公卫项目管理考核。 坚持问题和目标双导向,加强基本公卫服务绩效评价管理,落实省辖市的指导监督责任和县区 级 项目绩效评价的主体责任,提高绩效评价效率和质量,并将 考核评价 结果与经费拨付挂钩 ,依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补助经费,以此督促基层医生真正履职尽责,使群众 晚得病、少得病、不得病,得病早康复、少复发 ,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三是 健全基层医生在职培训机制。加强对基层医生的培训力度,更新基层医生知识储备,补上基层医生能力短板。健全基层医务人员定期到上级医疗机构学习机制,确保基层医生每 3-5年到上级医疗机构免费进修学习3-6个月,同时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远程教育、对口帮扶等多种方式,保证 “ 乡聘村用 ” 乡村医生每年至少接受两次免费岗位技能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低于2周,以提高基层医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更好的为辖区居民服务,护佑辖区群众生命健康 ,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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