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农产品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78号提案的回复

  • 索引号:MB1679123/2021-00108
  • 发布机构: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键词:政协提案
  • 成文日期:2021-07-16
  • 发布日期:2021-07-16
  • 关于健全农产品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78号提案的回复

    丁培林 等委员 们 :

    您提出的 “关于 健全农产品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 的提案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根据您提出的具体建议, 开展 工作措施及成效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 第一时间成立由市场市监、卫健、商务、公安、疾控、各乡镇 (街道)等部门组成的登封市进口冷链食品工作专班,负责对全 市 食品批发市场、商超、冷链运输车辆、冷库加强监管和检测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对涉及进口的冷冻肉品、海水产、水产品及从业人员,工作专班第一时间安排在全 市 范围内开展全面排查、核酸检测。

    二、加强系统培训。 2020年9月组织对全市辖区的农贸市场、商超及所有加工、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负责人召开动员会,重点对前期摸底排查的从事直接从外地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经营单位进行培训。2020年10月10日“郑冷链”系统正式上线以后,“郑冷链”系统在 全市 全面铺开,目前工作专班按照郑州市防控工作要求,截至目前, 全市 687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完成商户主体信息注册验证。并按照“郑冷链”系统要求进行入库并使用。

    三、完善工作机制 。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 全市 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的工作方案》 , 对 全市 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检测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专班每周确保对进口冷链食品、环境、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一次,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工作会,持续开展对大型水产品批发市场 (海鲜市场)、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冷库的专项检查,落实“冻品入库前必须消杀、作业人员必须做好防护”的“双必”措施。我市开展冷库全面排查,保障冷链食品安全。

    四、 实现全程追溯。 推进冷链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仓储、运输、餐饮服务等生产经营企业纳入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累计上传肉类、水产品及其他冷链食品等追溯数据,实现全流程可追溯管理。会同卫健部门对大型农贸市场、超市、冷库等重点场所,开展进口冷链食品采样检测工作 。 至今共采样检测 7500件,目前 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落加工制作规范以及餐饮具清洗消毒等要求,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贮存、运输、加工分装等环节的防疫工作 。

    五、 形成闭环管理。 围绕 “三点一库”形成进口冷链食品闭环管理。为进一步防范进口冷链食品疫情输入风险,按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人物同防、闭环管理的原则,落实管理要求,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启动“中转查验库”,对从口岸入关,在本市仓储、生产加工以及销售的高风险进口冷链食品, 除已由海关检测和消杀的可以直接放行外,必须统一进入企业中转查验库或公共中转查验库,进行核酸检测和外包装消杀,检测结果阴性后,才能放行进入下一环节生产经营单位,环环衔接,全链条管控。“三点一库”即口岸查验点、港区提货点、市内第一存放点和中转查验库或区域。口岸查验点由 当地 海关按照布控要求,提升源头管控能力。港区提货点由 企业 负责对未经海关布控消杀的进口冷链食品,告知提货人至中转查验库作核酸检测和消杀。第一存放点由冷库企业负责查验货物信息,做好货物的消杀、核酸检测、出入库记录。中转查验库由各县区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派驻工作专班,对中转查验入库货品进行核酸检测等,督促落实消杀、人员防护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六、落实主体责任 。 强化冷链食品源头端、市场端、消费端等各环节风险排查管控,督促企业设立待检区、待检库,坚持每车每批必检的原则,检测合格后再对进口食品的外包装箱箱消毒,件件消杀,不留死角,确保安全 ;严格做到进口冷链食品入库赋码,出库扫码,一码到底,构筑起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下一步 ,将继续加强对流通领域冷链食品管控工作,并全力保障市场供应。一是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三点一库”全覆盖检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的监管。二是继续加强食品和外包装风险的监测,聚焦重点场所(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重点环节(储存、加工、销售)、重点产品(内禽类和水产品)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 三 是 指导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核酸检测和消杀工作,落实食品从业人员防护等措施。加强消费提示,针对市民普遍关心如何买到放心的进口冷链食品和如何注意食用过程当中的事项。

     

    20 2 1 年 7 月 16 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登封市市场监管局    1 7603715365

    联    系    人: 高朝霞

    抄          报:市政府、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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