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对河南熔盛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高纯度氮化硅制品项目作出审批的公告

  • 索引号:416264958/2021-00105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 关键词:环境保护
  • 成文日期:2021-07-19
  • 发布日期:2021-07-19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对河南熔盛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高纯度氮化硅制品项目作出审批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1年07月19日对河南熔盛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高纯度氮化硅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熔盛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6000吨高纯度氮化硅制品项目

    登封市告成镇郑州中岳电力有限公司老厂区内

    河南尚真科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 登封 市告成镇郑州中岳电力有限公司老厂区内 ,总投资2800万元, 环保投资11.1万元, 建设年产6000吨高纯度氮化硅制品项目。

    废气:投料工段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粉尘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排放浓度≤120mg/m 3 ,排放高度不低于15m,排放速率小于3.5kg/h)和《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 3 )的要求。无组织粉尘废气厂界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 3 )和《郑州市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实施细则》(郑环攻坚办[2019]115号,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 3 )的要求。

    废水:项目氮化炉及真空泵循环冷却水进入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依托郑州中岳电力有限公司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降尘不外排。

    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压力机、成型机、混合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安装减振基础,车间隔声,隔声罩,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为一般固废(报废的硅碳棒、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员工生活垃圾,其中报废的硅碳棒由供应厂家回收,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定期清运。固废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大数据管理局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附件
  • 登环建表[2021]33号.doc
  • 河南熔盛冶金科技有限公司(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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