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21-51
2、采购项目名称:教室护眼灯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1年07月16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郑州市第一〇六初级中学30个教室采购教室护眼灯,教室照度300LX,课桌机均匀照度0.7,黑板面维持平均照度500LX,色温3300K-5500K,UGR19;
2.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包段;
3.交货及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
4.质保期:一年;
5.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
三、中标情况
四、评审专家名单
陈平、何献忠、刘海燕、关改先、曹春立(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文及国家发改办【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公司支付。
收费金额:10,0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第一〇六初级中学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中原东路124号
联系人:张军
联系方式:0371-67910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
联系人:李静、曹振雨
联系方式:0371-666810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曹振雨
联系方式:0371-6668109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