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航空港实验区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脱贫,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等5部门《转发中国银保监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豫银保监发〔202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由借款人提出申请,各承贷机构提供信贷合同、资金到账凭证和利息支付凭证等材料,并经相关行政村、办事处和区社会事业局、区财政审计局(金融工作办公室)复核,确定我区2021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补助资金共计4698.27元(肆仟陆佰玖拾捌元贰角柒分)。
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对我区2021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补助资金发放情况予以公示。监督电话:0317—86190108。
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1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补助发放名单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财政审计局(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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