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汽车维修行业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 索引号:MB0X05653/2021-00077
  • 发布机构: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键词:公示
  • 成文日期:2021-07-26
  • 发布日期:2021-07-26
  • 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汽车维修行业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全区汽车维修行业经营者:

    为维护我区汛期期间汽车维修行业良好市场价格秩序,加强汽车维修行业价格行为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相关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加强价格行为自律,增强社会责任感,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各相关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相关配件商品,大幅度提高维修服务及相关配件商品销售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三、各相关经营者明码标价应当做到真实标明维修服务价格、计价单位等主要内容,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服务及商品或者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各相关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各相关经营者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牟取暴利。

    六、行业协会或者为商品交易提供服务的单位,应当督促行业自律,诚实守信。

    七、各市场监管所要进一步加大对汽车维修行业价格监管工作力度,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并及时曝光典型案例,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监督相关市场主体,发现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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