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关于《新郑市开源塑料回收厂年回收处理3万吨废旧PE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公告

  • 索引号:416229650/2021-00157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 关键词:环评,批复,公告
  • 成文日期:2021-07-27
  • 发布日期:2021-07-27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关于《新郑市开源塑料回收厂年回收处理3万吨废旧PE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公告

    建设项目

    审批文号

    审批日期

    新郑市开源塑料回收厂年回收处理 3 万吨废旧 PE 料项目

     

    新环审 [2021]4 7 号

    2021072 7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 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新郑市中兴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大数据管理局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窗口,邮编: 451100     电话号码: 0371-69972697

    附件

  • 新环审[2021]47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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