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组织召开2021年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

  • 索引号:MB1532930/2021-00001
  • 发布机构:中牟县应急管理局
  • 关键词:安全生产
  • 成文日期:2021-08-01
  • 发布日期:2021-08-01
  • 生效日期:2021-08-01
  • 中牟县组织召开2021年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

    2021年8月1日上午,中牟县组织召开2021年安全生产委员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县领导潘开名、刘利、任莉、耿志国、赵启恒、李新建、栗英、张振中、李一、李增辉、王秀良、李庆中、吴文鑫以及14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园区分管副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行政正职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刘利主持,会上,县委书记潘开名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强调:一是强化红线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全县上下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狠抓责任落实、措施落实、机制落实。二是强化问题导向,全面筑牢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巩固防线。要树牢隐患就是事故、发现不了隐患就是最大隐患的理念,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突出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 消防、城镇燃气、冷库、防溺水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实行销号整改,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强化结果导向,确保全县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要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县级领导要坚持带队检查分包乡镇(街道)和分管联系部门、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是本辖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职,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压实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和落实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的责任,采取常规执法、明查暗访、突击抽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紧紧抓住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这个核心,推动各类企业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夯实企业安全基础,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环境。

     会议最后,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刘利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及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恢复重建、经济发展等各项工作交织之际,要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落实到安全生产各领域、各环节、各方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聚焦水毁工程修复、受损房屋修复重建、防溺水、交通运输、燃气、危险化学品、消防等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开展全方位、拉网式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坚决把隐患消灭于未然。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把坚决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要求作为一条铁的纪律,压实压牢各级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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