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黄河人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郑发〔2020〕14 号) 和《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郑州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实施细则等3个文件的通知》(郑人社〔2021〕2号)文件精神,加快培养全市卫生健康人才,持续提升卫生健康领域科研创新能力及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郑州市 决定开展 名医选拔培养工作。 现将工作通知转发给你们(见附件),请认真学习,按时申报。
一 、选拔范围
郑州市二级(含)以上医疗单位,市卫健委直属及各区县(市)卫健委所属卫生健康单位。
二 、推荐程序
(一)第一层次培养对象推荐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单位推荐的人选须经过民主推荐、专家评审、集体研究决定和公示程序,优中选优,并按照管理权限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推荐工作由市卫健委,各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区县(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1.申报。市卫健委负责直属单位申报工作,各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区县(市)人社局会同卫健委负责所属医疗单位(含非公)申报工作。同一基层单位人选只能通过同一渠道申报,不得多头申报。
2.推荐。市卫健委,各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区县(市)人社局及卫健委负责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按照程序组织选拔推荐,结果报市人社局。
3.评审。市人社局会同市人才办、市卫健委对推荐的申报人选,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网站公示。
4.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第一层次培养对象人选发文公布。
(二)培育项目申报程序
1.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填报《郑州市名医支持专项培育项目申报书》,并签名和盖章。
2.初审。市卫健委,各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区县(市)人社局会同卫健委进行审核,择优加具推荐意见后上报。
3.立项。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卫健委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估,确定下达年度培育项目计划。
4.人员遴选。承办单位提出第二层次人员遴选方案,确定遴选条件、人数,报市卫健委审核通过后,组织遴选工作。
5.实施。遴选结果经市卫健委评审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备案纳入全市人才培养库实施培养。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务于 2021年8月5日前报送至区社会事业局,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推荐。
附件:关于开展 2021年度郑州市名医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