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进行公示。
一、宗地基本情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郑州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坐落:登封市南环二路与嵩山路交叉口西北;
不动产权证号:豫(2020)登封市不动产权第0005031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8933.27平方米;
地下空间最大投影面积:6729.31平方米;
权利性质:出让;
用 途:城镇住宅用地;
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20年8月26日起2090年8月25日止。
二、主要内容
现郑州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将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登封市启茗置业有限公司,宗地内在建建筑一并随之转移。
三、反馈方式
为规范土地二级市场交易行为,保证交易公开、公正,现对以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进行公示征询异议,如存有争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方式反馈至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3楼302室),逾期无争议,我局将按程序办理相关业务。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1日—2021年8月30日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2718887
电子邮件:dftdjyzx@163.com
单位地址:登封市产业集聚区建设路13号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