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

  • 索引号:005296664/2021-00246
  • 发布机构:中牟县人民政府
  • 关键词:政府会议
  • 成文日期:2021-08-27
  • 发布日期:2021-08-27
  • 中牟县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

    8月25日,中牟县代县长刘利主持召开县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书面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给云南省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回信内容;听取了我县灾后重建资金保障情况汇报,研究了我县《水利设施灾后修复重建方案》、《特大暴雨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激励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实施方案》、《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事项。

    会议指出,现在已经进入奋斗第二个百年目标的重要时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充分挖掘和分析当前我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领域、原因和不足,聚焦高质量发展路径,坚持“项目为王”,在经济总量、产业转型、项目支撑等方面下功夫;要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尤其是在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会议强调,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底线思维和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做好重点企业债务风险化解、援企纾困政策兑现、涉众型投资风险防控等重点工作;要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压紧压实金融风险防范处置责任,坚决守牢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会议要求,水利设施灾后修复重建工作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要明确责任、台账管理、分级推进,全面准确排查风险隐患点位;要坚持“先重点、后一般,先民生、后生产,先应急、后长远”原则,分类施策、分步实施,有序推进三个批次水利设施修复工作;所有工程建设必须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先”的原则和底线,经得起汛情检验和历史检验,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

    会议指出,灾后恢复重建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全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幸福安康,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和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县“1 1 N”工作体系,进一步细化深化专项工作方案;要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科学安排工作节点。

    会议强调,统筹资金分配、使用和监管是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关键环节,要坚持“严字当头”,严格对照灾情统计数据和各类资金使用要求,科学分配资金,确保及时下达、快速拨付;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加快工作推进,树牢“红线”意识,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执行标准和使用范围,同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资金优先用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会议指出,激励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是促进金融行业发展、激发市场活力、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县域发展的重要举措,要统筹把握金融与实体经济共同发展规律,为我县金融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会议强调,依法行政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县各执法单位要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执法人员要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基本要求,做到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断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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