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认定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认定备案工作的通知》(豫科金〔2021〕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郑州市内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其中,申请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须是郑州市认定和备案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二、申报材料

申报认定、备案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的单位,请分别按照省厅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书籍式装订,一式3份(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电子版要求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三、申报流程

1.材料提交。申报认定、备案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市管高校)的材料报送至郑州市科技局,省管高校申报省级众创空间的直接报送至省教育厅;申报河南省大学科技园的单位,省管高校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科技厅,市管高校报送参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流程。

2. 审核推荐。 郑州市科技局对拟推荐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进行审核并公示。经市科技局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推荐函,报送至省科技厅。

四、有关要求

1.以上申报材料,航空港区、高新区、巩义市可直报省科技厅,同时将申报材料汇总表盖章报送郑州市科技局备案。

2.以上申报材料由所在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收齐汇总后,于2021年10月9日前报送至郑州市科学技术局1011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市科技局联系人:韩 雄  胡 涛

联系电话:0371-67180916  0371-67182170 

电子信箱:cxcyzx1011@163.com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工人路13号市科学技术局1011室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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