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业保险待遇信息核查及待遇追回有关问题的公告

  • 索引号:553165075/2021-00118
  • 发布机构: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键词:失业保险
  • 成文日期:2021-09-02
  • 发布日期:2021-09-02
  • 关于失业保险待遇信息核查及待遇追回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现将失业保险待遇核查追回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通过全国数据联网核查比对,对发现存在以上问题的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全部予以追回。

    二、追回方式会以电话、短信通知的方式告知本人。

    三、接到电话通知后,请于5个工作日内将多发待遇退回。(银行户名:郑州市社会保险局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银行账号:1702020529020108612-000000004,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建设路支行)。如未按期退款的,将会影响本人其他社保待遇的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请保管好退款凭证(缴款单、电子转账记录等)备查,同时将退款凭证电子版本发送至SYTK2021@163.com,或到就近各区社保中心由工作人员代为处理。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