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的通知

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21〕45号),现开展2021年度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章制度健全,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且注册地、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均在郑州市。

(二)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企业孵化等收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

(三)有稳定的研发投入,已开展实质性研发活动。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不少于300万元,且不低于年营业收入的20%。

(四)具有一定的研发基础条件,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办公和科研场所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拥有必要的测试、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且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

(五)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占职工总人数比例达到30%d(六)有较好绩效产出,已孵化1家以上(含)实际运营的科技型企业,或上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不低于营业收入的20%。

主要从事生产制造、教学培训、园区管理以及单纯检验检测活动的单位不列入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名单。 

申报单位注册成立时间在2020年6月30日前。

二、相关程序

(一)申报。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需登录郑州市科技局网站(http://zzkj.zhengzhou.gov.cn/),点击“郑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已在本系统注册过的企业可直接登录),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登录账号,进入“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评审”进行填报及上传附件(上传的各类附件均要求为PDF格式),经申报单位管理员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提交后,通过网络申报系统生成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带有条形码。网上提交后须经所在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提交。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填写相关资料,向所在辖区科技主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

(二)推荐。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核查后,向市科技局推荐。在申报材料上加盖公章,汇总提交本辖区《2021年申报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基本情况汇总表》1份(加盖公章),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yxhzc@126.com。

(三)评审。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考察。

(四)公示。市科技局根据评审及考察情况进行研究,择优拟定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按照郑州市科技局官网2021年8月12日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的预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补充说明如下:

(一)同一类型材料涉及多个年度的,按2020、2019、2018年度顺序进行装订。

(二)纸质材料须与网上填报的材料保持一致,按照系统填报附件顺序胶装成册,加盖骑缝章,一式5份,A4纸印刷,用彩页分类隔开并标注页码,目录与页码一致;职工花名册、设备清单等重要支撑材料需加盖公章,其中《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由申报系统导出生成。
       四、材料受理及咨询

(一)受理时间。系统填报时间为2021年9月7日12:00--9月15日18:00。申请单位务必在上述时间内完成网上资料填写和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为避免因集中提交造成网络拥堵,请各申报单位妥善安排提交时间。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

(二)纸质材料受理地点。郑州市科学技术开发中心,地址:陇海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市科技局办公楼611室。

联系人:王旭  电话:67185914

(三)业务咨询

院校合作处:郑毅67174566 

张欣67180672

(四)注册、审核及账户绑定咨询电话:67185914

(五)系统问题咨询电话:67183377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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