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供暖质量建议的答复 对区十三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052号建议的回复

  • 索引号:005253197/2021-00007
  • 发布机构:上街区城市管理局
  • 关键词:建议
  • 成文日期:2021-09-07
  • 发布日期:2021-09-07
  • 关于解决供暖质量建议的答复 对区十三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052号建议的回复

    安秋慧代 表 :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供暖质量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供暖初期,暖气管道内存在大量原始空气,导致内部气压过大,热水不能顺畅进入水管。需要将管道内积压的空气排出,让气压缩小,热水自然被“吸入”并实现顺利循环。这是供暖初期产生大量不热的主要原因,用户可通过分户排气装置排出空气,需要供热公司协助的可通过电话、来访、微信报修小程序报修,维修人员会根据报修顺序及时维修。供暖期,供热公司24小时电话已开启多线接听,多人现场接访周末不间断,但此期间特别是初期报修量大,人声嘈杂,加之不热心急,可能导致与个别用户存在沟通误会,后期跟踪处理后都已解决。

    因供热设施发生故障需停热8小时以上的,供热公司已及时通知热用户,并立即组织抢修,同时报告供热主管部门。连续停热12小时以上的,供热公司会根据停热时间相应减收热费。

    热力公司严格按照供热条例规定保障供热运行,并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并非可以随意调整供热质量。同时,热力公司有 严格 的管理 制度、运行模式、运行考核指标 , 对供暖中出现的问题, 热力公司 想尽办法 解决 ,从客户需求和利益出发,充分维护客户的权益。 热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可以向供热公司提出温度检测要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双方认可的有室温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卧室、起居室(厅)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不达标的,可按规定减收热费,供热开始之日后5日和结束之日前5日除外。

     

     

     

                                                                              20 21 年 4 月 6 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郑州市上街区城市管理局     681 33990

    联    系    人: 王德春

    抄          报:区人大办公室、区 委区政府督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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