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秋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垃圾分类管理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为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郑州市 2017 年 7 月便开始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19 年 12 月 1 日正式施行《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第五条规定:“市人民政府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应当将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处置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第六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目前《上街区国土空间规划( 2020 - 2035 年)》正在编制中,该规划包含市政设施规划,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作为市政设施规划中一项重要内容,也在同步编制中。前期我局已同区城市管理部门积极对接,并开展了多次调研和资料收集工作,上街区国土空间规划将按照“办法”要求,科学合理布置垃圾转运、处置等设施用地。
此外,为满足近期垃圾处置需求,我区已启动市重点项目——上街区垃圾分拣中心项目建设,按照区政府安排,我局已编制完成《上街区昆仑路以西规划中心路南侧 D- 12 - 01 D- 12 - 02 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下一步,该项目将按规划实施建设,缓解上街区垃圾集中处置场所匮乏状况,提升垃圾分类管理水平。
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组织管理、宣传教育、设施配置、资金配套及一系列法规制度的支撑,作为规划部门,我局将科学编制规划,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做好该项工作,并期望与广大居民共同努力,守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
在此,对您提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2021 年 6 月 24 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郑州市上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8116717
联 系 人:张 东
抄 报:区人大办公室、区委区政府督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