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承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为老旧小区配套增设公厕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注,目前规划部门已将达到一定规模的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环卫设施(含公厕)纳入规划审批范围,老旧小区因前期规划中未将公厕纳入配套建设范围,建成投用后受场地及卫生防护距离所限,老旧小区很难具备新建公厕条件。
再次对您给予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
2021年6月 1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上街区城市管理局 68922146
联 系 人:安 勇
抄 报:区人大办公室、区委区政府督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