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学规划设置整顿收费停车点建议的答复 关于区政协第九届第五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回复

  • 索引号:005253197/2021-00035
  • 发布机构:上街区城市管理局
  • 关键词:建议
  • 成文日期:2021-09-10
  • 发布日期:2021-09-10
  • 关于科学规划设置整顿收费停车点建议的答复 关于区政协第九届第五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回复

    马三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 “关于科学规划设置整顿收费停车点的建议”的问题 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自上街区实行城市精细化管理交通整治提升工作以来,我单位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指引,以打造“畅通、有序、舒适、愉悦”的市容环境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共治导向原则,按照依法依规、源头治理和综合施策的方法路径, 通过常态化城市管理 , 全面落实“三项工程,一项管理”总体部署。着力解决市区“停车难、停车乱”的城市管理痼疾,努力形成规范有序、安全便利、协调发展的静态停车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和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努力 打造生态宜居上街 。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 我单位 作出以下回复:

    根据 2020年交通整治提升要求,考虑到道路安全隐患,取消不符合规定的路内停车泊位。按照《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利用建筑退让红线范围设置临时停车场。停车收费一是为了规范停车秩序,二是为了提高临时停车泊位的利用率和周转率, 避免部分市民长期占用公共临时停车泊位。

    根据《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区已建成的停车场都已向我单位提交备案材料,我单位已向符合条件的停车场发放备案证明。停车场收费是依据发改委下发的“上发改 〔20 20 〕 28号文”执行的,已备案停车场在出入口都安装有收费公示牌。目前已建成的停车场是根据我区道路实际结合市民停车特点以及市民反映强烈的区域进行建设的,大部分分布在我区中心繁华路段,可满足市民购物、就餐时临时停车需求。在我区较偏僻地区没有经营性停车场。没有私设、乱设停车场的现象。

     

     

     

     

                                   2021 年 6 月 15 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郑州市上街区城市管理局   68937986

    联      系      人: 蔡文奎

    抄            报:区人大办公室、区委区政府督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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