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 2008 〕 35 号)文件精神,现将申请登记医疗机构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 20 21 年 09 月 14 日至 20 21 年 09 月 18 日。
对拟登记医疗机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郑州市 金水区 卫 健 委行政 服务科 电话: 58527958 58527913
地 址:郑州市 金水区普庆路宏达路交叉口 邮编: 450000
拟登记医疗机构如下:
拟登记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拟登记机构名称 | 申请单位(人) | 拟登记机构详细地址 | 类 别 | 经营性质 | 所有制形式 | 备注 |
1 | 金水大象心理诊所 | 河南大象心理门诊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53号3号楼1层南区 | 普通诊所 | 营利性 | 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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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水美泰熙医疗美容门诊部 | 河南美泰熙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凤鸣路1号院1号楼1-3层商10号、3层商11号 | 医疗美容门诊部 | 股份制 | 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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