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济发展局,高新区创新发展局,经开区工信局: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豫工信办企业〔2021〕165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2018年—2021年获评的郑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申报省级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2018年获评的省级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自愿重新申报。各地请于9月30日前将主管部门推荐文件、《推荐2021年度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推荐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盖主管部门公章)一式一份,《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和被推荐单位的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协调指导处,《推荐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至xtzdc511@163.com,同时将全部材料电子文档刻成光盘一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峰 聂晶焱  67171612

 

附:《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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