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对突发疫情等应急灾难事件做好避难场所用地储备及基础建设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722号提案的回复

  • 索引号:005252995/2021-00191
  • 发布机构:郑州市应急管理局
  • 关键词:政协提案
  • 成文日期:2021-09-15
  • 发布日期:2021-09-15
  • 关于应对突发疫情等应急灾难事件做好避难场所用地储备及基础建设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722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王永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应对突发疫情等应急灾难事件 做好避难场所用地储备及基础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 感谢您对郑州市应急管理事业的关心。我局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建议内容具体、针对性强,提案阐述了我市应急避难场所现状,提出了存在的矛盾问题,同时,对如何做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这对于我们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事业发展很有启发和帮助。

    近年来,郑州市 作为 省会城市和建设中的国家中心城市,城市建设发展速度迅速,城市框架不断拉大, 人口和建筑物高度密集,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数量、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等有效避难避险指标与城市整体建设还不够匹配, 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等重特大突发事件,城市居民的疏散和安置任务将会非常艰巨, 应急避难需求不断增长。 我们也认识到了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矛盾问题,为此制定专项规划、出台印发文件推进建设,补齐短板弱项,提升市民安全指数。 一是为加强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 , 成立郑州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领导小组 。 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局委领导为组员,具体推进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二是编制 了 《郑州市“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全市防震减灾专项规划(2020-2035),将应急避难场所工作融入总体规划。三是以政府文件下发《郑州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对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列出目标清单,做出谋划部署。

    应急管理部门成立以来,各级对应急避难场所工作高度重视 。 2019年,河南省根据各地市实际情况对建设标准进行了规范调整,下发了河南省地方标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DB 41/T 1754—2019)。 2020年11月,应急管理部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司组织专家组赴河南郑州、安阳、濮阳等地就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座谈。后续国家、省、市将针对此项工作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文件, 适当调整部分标准内容,使应急避难场所更容易落地,如降低III类应急避难场所部分建设标准,拉近应急避难场所与群众家门之间的距离。

    目前,对应急避难场所要求配备的水、食物、药品等储存期限短或者如帐篷等需求量大的物资,我市各应急避难场所大多数采取的是与就近500米范围内的商超、医疗机构签订协议等形式进行保障,这样既减少了财政投入、避免了浪费,又减少了日常的人员管理维护工作量。下一步,我们积极采纳您的宝贵建议,及时将对策建议融入到后续 跟进的配套政策文件之中,同时, 启动新一轮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 进一步加强建设、管理,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在数量质量上实现较大发展。 比如您提出的引入救援组织、慈善机构或者第三方社会力量等,在深圳等城市已经组织运营且相当成熟,我们将进一步进行实地考察、调研论证,条件成熟时及时组织实施。针对您提出的应急避难场所土地储备建议,我们将积极与相关局委沟通,按照程序报备审批,征得市领导支持,争取早日形成制度,使应急避难用地早有储备。同时,我们也将着眼于疫情防控需要等“大应急”观念,对您提出的落实数支装配式建筑搭建队伍的建议,积极与相关单位磋商沟通,签署合作协议,加强日常演练,以备不时之需。

    相信有像您这样社会各界人士的建言献策和大力支持,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加上我们孜孜以求不懈的努力,郑州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一定能实现新发展适应时代新要求。

    再次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共同促进我市应急管理事业发展!

     

     

     

    2021年 4 月 2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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