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金水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147号建议的答复
周宪魁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公司监督与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金水区共有住宅小区1913个,总建筑面积约6950万平方米,由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的楼院共728个。
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办先后制定了《关于开展2020年金水区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1年金水区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 按照不低于全区物业管理项目总数3%的比例,随机抽取由专业化 物业 服务企业管理并取得合同备案的物业服务项目开展随机检查 ,同时梳理每年接到的市、区各级信访案件和市长热线等网络投诉,对投诉问题较多的物业企业定向检查, 在按照《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结合物业服务领域扫黑除恶和乱象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住宅小区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内容对物业企业服务项目 具体 行为进行检查 。同时抽调执法人员积极参与省住建厅、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组织的各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活动,与市场监管部门、消防部门等组成联合督导组共同督导检查,将上述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各级信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
我办已建议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建立完善的物业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制定行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实施第三方评估机制,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设立企业诚信档案,定期组织业主满意度测评,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排名及“失信企业”名单,加强对信用信息评分结果的合理运用,将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与物业服务项目评优、物业服务招投标等活动挂钩,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强化物业管理服务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支持鼓励守信行为,及时惩戒失信行为,促进物业管理服务行业诚信发展。
按照《民法典》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小区业主可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对现有物业公司进行解聘,选聘新的物业公司进驻。
联系单位:金水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纪元元
电 话:63979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