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通知

高新区相关企业单位:

依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1年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豫科成〔2021〕3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单位须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单位和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示范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我省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明确,有符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的经营理念。

(二)有适合机构本身发展要求的独特商业模式、特色经营项目和核心竞争力,能够从技术转移服务中获取稳定的收入,并能维持其日常运营活动。

(三)有两年以上从事技术转移业务的经历及开展技术转移业务的成功案例。

(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面积一般不小于 150平方米(可合并计算);有满足经营要求的办公设备和条件;有稳定的客户群及长期合作伙伴。

(五)机构部门设置及人员结构合理,有符合规定的专职人员,管理人员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 70%。

(六)有高效、专业的管理团队,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有明确的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章程、客户管理服务规范和程序、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七)在行业内有较高的认知度和知名度;无违法违纪记录,连续多年无投诉或有投诉但机构无责任,在主流新闻媒体(网站)上没有负面报道。

(八)其他注意事项,请参照《关于印发培育发展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工作指引的通知》(豫科〔 2016〕155号)具体要求。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登录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 http://xm.hnkjt.gov.cn/)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 2021年9月22日8:00- 2021年10月31日17:30。

(二)纸质申报材料由系统生成 PDF文档打印,书籍式装订一式两份,同时报送PDF电子版(附件材料中为复印件的需审查原件)。请将以上材料于2021年10月25日前报送至高新区创新发展局科技办公室


省科技厅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   张 超  0371-65990399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0371-65974111

高新区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高新区创新发展局科技办公室 67983663 

    地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6号高新区管委会3楼南侧第3间办公室     

    邮箱:1477103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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