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企业:
按照《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郑州高新区 2019 年度第三批知识产权优秀企业政策兑现的决定》(郑开管文﹝ 2021 ﹞ 153 号 ) 要求,现向区内有关企业拨付资金。
请附件 1 中涉及的企业按照附件 2 要求进行收据的填写,并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下午 17 : 30 前准备好上述纸质材料送至创业中心 1 号楼 c512 。到时未交收据,将不予受理。
(注意: 1. 如果 1 家企业涉及多个资金类别,需按照类别分别填写收据,一一对应; 2. 必须是企业对公账户; 3. 企业要跟开户行核对,账户目前无异常,可以正常进行资金拨付; 4. 企业要保证账号信息准确、正确。因账户有误或异常问题会严重延误政策兑现资金拨付到位,所以务必请各企业仔细核对账户信息,并确保账号在开户行无任何异常,退回资金在集中支付结束后统一处理,请慎重提交企业账号信息!)
2021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