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豫(2017)上街区不动产权第001253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 索引号:798230648/2021-00106
  • 发布机构:上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关键词: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2021-09-17
  • 发布日期:2021-09-17
  • 关于豫(2017)上街区不动产权第001253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 王志刚 因保管不善,将 豫 (2017)上街区不动产权第0012537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 (灭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 二 条的规定 申请补发 ,现声明 豫 (2017)上街区不动产权第0012537号 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王志刚

           2021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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