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速充电桩建设,服务新民生”建议的答复 对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MB1F11901/2021-00014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键词:人大建议
  • 成文日期:2021-09-02
  • 发布日期:2021-09-20
  • 关于“加速充电桩建设,服务新民生”建议的答复 对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屈鹏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速充电桩建设,服务新民生”的建议收悉答复如下:我委收到您的建议后,非常重视,及时在委班子会上做了研究部署。我们按照省、市发改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积极与上级发改部门做好沟通对接,及时掌握强化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实施的各项支撑保障,协同配合其他职能部门,联合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合理谋划,科学布局,努力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附:《管城回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工作汇报》

    自2017年开展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以来,管城回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此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在区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对管城回族区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进行规划、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政策,落实责任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政府和郑州市政府关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相关建设文件及会议精神,自2017年开始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以来,我区先后出台了《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管城回族区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管政办〔2018〕44号)、《管城回族区2019-2020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管政办明电〔2019〕46号)、《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管环攻坚办〔2019〕103号)等文件。我委多次组织办事处、园区及相关局委召开充电基础设施工作推进会,通过协作共建,积极服务,圆满完成市定年度任务。通过简化备案流程,建立绿色通道等方式,构建了我区运行规范、安全高效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二、目前我区充电设施情况

    2017年至今,围绕公共停车场、商业商场、行业专用场站、居民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加油站等领域,我区共建设充电站108座、换电站3座,充电桩1693个。其中大型充电站9座,大型公交充电站5座,直流充电桩1141台,交流充电桩552台。其中,2021年共完成新能源充电桩备案371个,超额完成市定300个目标。初步建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覆盖全区的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络,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标准规范体系,为逐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扎实开展充电站、桩建设工作

    (一)优化营商环境,确保项目顺利落实。通过实地调研,积极协调办事处、园区对辖区内符合建设条件的场地进行细化梳理,建立我区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明细表。利用我区现有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名录,通过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组织有意向开展充电桩建设的企业建立工作群,召开座谈会,邀请他们到实地进行查看,协助项目落实。项目备案中,我们牢固树立优化营商环境意识,坚持零门槛准入,简化备案手续、建立绿色通道,争取企业一次办成备案手续,确保落实充电桩项目顺利落地。

    (二)了解企业建设困难,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对于已开工建设的项目,我委及时跟进、了解企业在充电站、桩建设方面存在的难点和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召集相关单位及企业代表进行协调,联系电力部门,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

    (三)跟进项目进度,落实优惠政策。对于已完工项目,及时通知企业整理相关资料申请省、市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截止到目前辖区内共有8家企业加入河南省充电桩运营平台;为10家企业申请了电力打包交易优惠,落实充电设施各项补助政策;为8个项目申请省级充电桩设施补贴,目前一家补贴已下发到位,7家正在审核落实中。

    (四)合理规划充电桩网点,逐步消除充电空白区。为方便辖区内居民新能源车辆能够就近实施充电,便利生活,我委对现有充电桩建设位置进行统计,将现有空缺位置统一作出规划。组织充电桩企业,居民社区、物业公司,联合召开座谈会,协助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完善空白区域,保证充电桩建设不扎堆,不漏地。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坚持以满足辖区居民新能源汽车充电需要为目标,以加快现有停车位充电设施建设为任务,促进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深化以服务企业为动力,加快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为中心,抓好政策落实,进一步有序、高效的推动我区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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