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 索引号:005253533/2021-00167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 关键词:通知
  • 成文日期:2021-09-18
  • 发布日期:2021-09-21
  • 体裁:通知
  • 文号:新密政办〔2021〕21号
  •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 新密 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 年 9 月 18 日

     

     

    新密 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整合社会救援资源,提高综合灭火救援能力,规范 全市 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程序, 形成领导一元化、指挥智能化、决策科学化、保障统筹化、防范系统化的应急机制。 明确各 乡镇政府 、 街道办事处 和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 各有关单位 在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职责,及时有效地实施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火灾事故救援预案的通知》 ( 豫政办 〔 2021 〕 16 号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试行 ) 的通知》 ( 郑政 〔 2021 〕 5 号 ) 、 《 郑州市人民政府 人民办公厅 关于印发郑州市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的通知》 ( 郑政 办 〔 2021 〕 36 号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 ( 郑政文 〔 20 19 〕 84 号 ) 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火灾事故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1.3.1 新密 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需调集相关联动力量处置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 森林火灾除外 ) 。

    1.3.2 超出处置能力或者 跨 乡镇、街道 行政区,需要多行业、多部门参与处置的火灾事故。

    1.3.3 需要市人民政府处置的其他火灾事故。

    1.4 预案体系

    本预案与豫政办 〔 2021 〕 16 号和郑政 〔 2021 〕 5 号 、 郑政 办 〔 2021 〕 36 号衔接。 各乡镇政府 、 街道办事处 应结合 属 地实际,制订与本预案衔接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5 工作原则

    1.5.1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 各乡镇政府 、 街道办事处 和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 各有关单位 要 按照 职责和权限, 各 司其职、密切配合 , 负责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市消防救援 大 队负责组织消防救援站开展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 充分发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 主力军、国家队 ” 作用,有效聚合社会救援力量和资源,有力有序组织实施火灾事故救援行动。

    1.5.2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火灾事故应急处置以当地政府为主,实 行各级人民政府领导负 责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高火灾预防和自救能力。

    1.5.3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引,把抢救遇险人员生命和确保救援人员安全放在首位,始终坚持 “ 救人第一、科学施救 ” 的灭火救援指导思想,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5.4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消防救援机构应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抓好队伍、装备建设以及预案演练等工作,整改、清除各类消防隐患,从源头上预防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发生。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领导机构

    2.1.1 市政府成立 新密 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 ( 以下简称市指挥部 ) ,在 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领导下,具体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我市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应急救援事故处置工作。市指挥部的指挥长由分管消防工作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公安局主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市消防救援 大 队 大 队长、市应急局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 市人武部 、市供电公司、 港华 燃气公司、中国联通 新密 分公司、中国移动 新密 分公司、中国电信 新密 分公司各 1 名负责同志担任。

    2.1.2 市指挥部主要职责

    ( 1 ) 贯彻落实 新密 市委、市政府决 策部署,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火灾事故救援工作。

    ( 2 ) 负责 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

    ( 3 ) 掌握现场情况,制定总体决策,提出相应措施, 根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 适时调整作战方案,调配应急处置力量,组织协同作战。

    ( 4 ) 调度全市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保障资源,协调相关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到场协助灭火救援。必要时直接指挥火灾扑救。

    ( 5 ) 负责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并协调解决事后归还和补偿问题。

    ( 6 ) 统一调派 市 内相关救援力量和资源, 根据需要 提请衔接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等力量参与灭火和应急抢险工作。

    ( 7 ) 及时向上级报告火灾事故及灭火救援情况,统一发布较大及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信息,并负责善后工作。

    ( 8 ) 处理预案不可预见的其他问题。

    2.1.3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 1 ) 市公安局:组织相关警种、保安、派出所做好火灾现场警戒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刑侦、治安人员参与火灾原因调查。

    ( 2 ) 市消防救援 大 队: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 , 收集、分析全市火灾事故信息,及时提出预防火灾事故和灭火应急救援建议;搜集掌握现场情况,制定作战方案,并根据现场情况变化,适时调整力量部署;及时向市委、市政府 及 郑州 市消防救援支队上报事故信息。

    ( 3 )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经费。

    ( 4 ) 市城管局:根据火灾处置需求,向市指挥部提供火场邻近区域公用供水管网情况,确保火灾现场用水 ; 组织工程车辆装备供应,协助消防救援队伍开辟救人通道、清除倒塌建筑废墟、破拆需要拆除的毗邻建筑等。

    ( 5 ) 市卫健委:负责火灾事故现场伤员的紧急医疗救援 , 做好伤员后送医疗救治与心理危机干预,对可能发生的疫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

    ( 6 ) 市交通局:负责灭火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运送保障,组织调配紧急救援、人员撤离及物资疏散等所需的运输工具 。

    ( 7 )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监测、评估火灾事故现场的环境情况,确定污染物成分、浓度和影响范围,提供消除环境污染的处置措施;督促、指导事发 地 乡镇 政府 、街道办事处 及 各 有关 部门对事故现场污染物进行处置。

    ( 8 ) 市应急局:负责组织专家对涉及生产安全的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提出建议 ; 组织、参加对涉及安全生产的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 根据应急救助相关制度,参与灾后相关救助工作。

    ( 9 ) 市气象局:负责火灾现场气象监测预报服务工作,做好分析预测,及时提供风向、风速、气压、温度、降水等天气实况和预报、预警。

    ( 10 ) 市水利局:配合火灾现场水资源 ( 含河、湖、水库地表水和南水北调水 ) 的应急调用。

    ( 11 ) 市委宣传部:会同消防部门收集火灾事故现场相关情况,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时做好火灾事故相关信息发布,正确引导公众舆论以及舆情管理。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工作,提高全市人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应对初起火灾的处置能力。

    ( 12 ) 市武装部:根据灭火应急救援需要,及时协调驻 地 部队,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 13 ) 市供电公司:负责局部切断电源、提供临时电源或应急发电车辆,保障现场电力供应,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 14 ) 港华燃气公司 : 提供火灾事故发生地燃气管网情况,对火灾现场燃气管道关阀断源,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 15 ) 中国联通 新密 分公司、中国移动 新密 分公司、中国电信 新密 分公司:负责通讯设施的抢修工作,架设临时设备,做好应急处置期间的通讯保障工作。

    ( 16 ) 各乡镇政府 、 街道办事处:负责根据本预案要求,整合属地灭火救援力量资源, 制定联合应急救援预案, 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2 办事机构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 大 队,办公室主任由消防救援 大 队 大 队长担任,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2.2.1 落实市指挥部的决定和批示 , 在市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火灾预防、战备、演练和部门、行业之间联络协作,做好应急准备。

    2.2.2 整理分析火灾数据,适时调整战备等级 ; 建立消防 、 建筑、石化、卫生、电力、气象、供水、通信、环境等相关行业和部门的专家组,为预案修订和现场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2.2.3 组织火灾事故调查,拟写火灾事故报告。

    2.2.4 组织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评估、修订《 新密 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联合演练。

    2.25 根据火灾实际,第一时间报告指挥部相关领导及成员赶赴现场处置。

    2.26 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 指挥机构

    当市辖区范围内发生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时, 各乡镇政府 、 街道办事处 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控制灾情,市指挥部办公室收集信息,同时报市指挥部。市指挥部做出研判,启动本预案,通知相关成员单位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指挥部由市指挥部领导、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以及事发地政府处置工作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根据需要设立灭火救援、通信保障、安全警戒、医疗救护、信息发布、后勤保障和技术指导等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3.1 灭火救援组

    组长:市消防救援 大 队相关负责人。

    成员:市 密新南路消防救援站、报恩街消防救援 站。

    职责:负责收集和掌握现场情况,制订灭火应急救援方案,为现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指挥参战消防力量救助遇险人员、切断危险源、控制火势、消防监护等。

    2.3.2 通信保障组

    组长:市消防救援 大 队相关负责人。

    成员:消防救援 大队 信通工作负责人,中国联通 新密 分公司、中国电信 新密 分公司、中国移动 新密 分公司相关负责人。

    职责:负责现场有线、无线应急通信联络,设置卫星通讯、无线通讯中继等方式,保障救援现场的通信畅通。

    2.3.3 安全警戒组

    组长: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

    成员:市交警 大 队、火灾发生地交巡警、治安民警、协警、保安等。

    职责:组织警力对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控制,实施交通管理,监控事故责任人。

    2.3.4 医疗救护组

    组长: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 。

    成员: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现场救护人员、相关医院责任人及医护人员。

    职责:负责组织对现场伤员的救护、转运、治疗,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2.3.5 信息发布组

    组长:市委宣传部有关负责同志 。

    成员:市委宣传部和事发地 属地 分管负责人、市消防救援 大 队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事故单位负责人。

    职责:统一组织新闻媒体报道火灾事故情况,起草新闻通稿,组织新闻发布会 , 正确引导公众舆论。

    2.3.6 后勤保障组

    组长 : 事发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 事发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相关负责人、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事发单位主要负责人、市消防救援 大 队后勤工作负责人。

    职责:事故发生地 乡镇 政府 、 街道办事处牵头, 各 相关部门配合,负责消防装备的调集、抢修,参战人员的饮食、休整,火灾应急处置所需油料、物资、资金的应急供应。

    2.3.7 技术指导组

    组长:市应急局相关负责人 。

    成员:消防、建筑、石化、卫生、气象、电力、供水、通信、生态环境等部门、行业技术人员或专家。

    职责:负责对救人、灭火、防毒、破拆等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解决火灾扑救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3 监测预警

    3.1 监测

    市公安局 110 指挥中心、市消防救援 大 队 119 指挥中心在接到火灾报警信息后,利用城市道路监控、移动图像传输设备、卫星通讯车等,适时将火灾现场图像传输至指挥中心,全面掌握灾情,适时汇总上报。掌握媒体舆情,适时通报灾情及救援情况,避免公众恐慌。

    3.2 预警

    市消防指挥中心接到火灾事故报警后,应迅速掌握火灾事故情况,按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第一时间做出灾情预警,分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 I 级 ) 、重大火灾事故 ( Ⅱ 级 ) 、较大火灾事故 ( Ⅲ 级 ) 和一般火灾事故 ( IV 级 ) 四级预警。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1.1 火灾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发地 乡镇 政府 、 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消防救援大队及有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协调支援。

    4.1.2 一般 ( IV 级 ) 火灾事故,启动各乡镇政府 、 街道办事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级预案视情启动。

    4.1.3 较大 ( Ⅲ 级 ) 火灾事故,或涉及跨地域或超出事发地应急处置能力,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较大火 灾事故 ,启动市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

    4.1.4 重大 ( Ⅱ 级 ) 、特别重大 ( I 级 ) 火灾事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火灾事故,启动市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依靠本市力量难以有效处置时,及时向上级政府请求援助并提请上级政府启动应急预案。

    4.2 应急处置

    4.2.1 先期处置

    较大 ( Ⅲ 级 ) 、重大 ( Ⅱ 级 ) 、特别重大 ( I 级 ) ,事发地乡镇政府 、 街道办事处应立即启动本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调集 辖区内 公安、消防、应急、卫生、环保等部门组织实施灭火应急救援,尽可能控制火灾蔓延、扩大,迅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并按规定迅速、准确将火灾事故和先期处置情况逐级上报至市指挥部办公室。通过监测灾情发展,按照应急响应等级,市指挥部视情启动本预案。

    4.2.2 现场指挥

    ( 1 )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由本级事发地乡镇政府 、 街道办事处现场指挥部实施指挥。指挥部所辖成员单位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积极参与火灾应急处置。

    ( 2 ) 市 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火灾现场指挥权移交市级现场指挥部。市级现场指挥部成员及相关部门,按照已有分工,在市级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 3 ) 灾情特别严重,处置时间较长,需跨区域增援的现场,报请 郑州市 政府启动 郑州市 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现场由 郑州市 指挥部实施指挥或授权指挥。

    ( 4 ) 重大 ( Ⅱ 级 ) 、特别重大 ( I 级 ) 火灾事故,市级专家组成员赶到现场,视情协调国家或省级相关行业专家到场,协助处置。

    4.2.3 处置程序

    ( 1 ) 划定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疏散围观群众。

    ( 2 ) 实施火情侦察,确定燃烧物质、燃烧范围、发展趋势、

    蔓延情况、有无人员被困。

    ( 3 ) 确定作战意图,科学部署参战力量,第一时间控制灾情发展。

    ( 4 ) 把营救被困人员作为火灾扑救的主要方面,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 5 ) 隔离和控制危险源,对现场不间断监测,必要时采取破拆、停电、停气等措施,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 6 ) 确定水源位置,做好现场供水。

    ( 7 ) 转移和保护重要物资,减少水渍损失。

    ( 8 ) 落实安全防护,确保救援人员安全。

    ( 9 ) 保护现场,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4.3 信息发布

    现场指挥部收集整理火灾事故情况,经指挥长审定同意后,按照新闻发布的程序,组织有关新闻媒体,统一发布。

    4.4 应急结束

    遇险人员获救,火灾得到控制,次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并报市指挥部批准,火灾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指挥部下辖各相关部门的应急队伍做好移交、撤离现场。

    5 后期处理

    事发地乡镇政府 、 街道办事处 、 事故单位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工作,包括人员安置、安抚,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和处理,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灾及受影响人员。

    6 保障措施

    6.1 应急医疗保障

    市卫健委指导、督促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制订应急预案,按要求组织医务人员和医疗设备赶赴火灾事故现场,按照现场救治、就近救治、转送治疗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及时报告救治伤员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医药、器材及资源等情况。

    6.2 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局、公安局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制订交通运输保障方案,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市交通局根据火灾事故现场需要,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优先运输。 市 公安部门利用城市道路监控系统及时通报道路通行状况,适时引导救援车辆通行,并对事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灾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 “ 绿色通道 ”, 保证灭火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6.3 通信保障

    新密 各通信公司 (中国联通 新密 分公司、中国电信 新密 分公司、中国移动 新密 分公司 )负责制订并实施通信保障计划,组建应急机动通信保障队伍,保障火灾现场指挥通讯的畅通,做好应急处置的配合和保障工作。

    6.4 队伍保障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职消防队是扑救火灾的基本队伍。各乡镇政府 、 街道办事处应加 强 本辖区 专职消防队力量建设 。 根据需要,提请衔接预备役、民兵,统 筹协调社会专业力量参与、支援灭火救援工作。

    6.5 安全防护

    消防人员进入火灾事故现场应配备各种消防器材、车辆工具、安全防护服、空气呼吸器等,完成消防任务后报请现场指挥部同意离开现场。

    6.6 装备保障

    各乡镇政府 、 街道办事处 要 配备、更新必需的灭火、救人、破拆、堵漏、洗消等装备器材,并与消防装备、器材、灭火药剂生产厂家建立联保协议。专职、义务消防队必须储备一定的灭火应急救援物资。市应急局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建立临时避难场所,并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市消 防部门要做好各类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一旦发生重特大火灾能及时开展抢险救援。根据灭火需要,调用 市住建 、交通等部门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的抢险机械设备。

    6.7 物资保障

    各 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市救灾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救灾所需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

    6.8 技术保障

    吸收专家参与指挥决策,科学指定重特大火灾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 加强先进技术、装备研究的工作 ; 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6.9 教育培训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宣传、消防等部门、单位将防火、灭火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纳入公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6.10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市指挥部每年组织不少于 2 次应急联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和火灾事故应急联合实战演练,提出应急预案存在的缺陷和修改完善意见,以及灭火应急救援装备、设施的维护、更新等方面的建议,视情作出相应修改并报市政府审批。各乡镇政府 、 街道办事处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或修订本属地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7 附则

    7.1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7.2 本预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 .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通信联络表

    2 . 火灾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示意图

     

    附件
  • 附件一:市指挥部成员单位通信联络表.docx
  • 附件二:火灾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示意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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