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关于申报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

为加快培育壮大创新引领型平台,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按照市发改委工作安排,现将 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 申报方向 。

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方向,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技术集成、科技成果工程化及转化应用, 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 等单位共同建设 , 申报材料需明确工程研究中心组建的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以及拟突破的产业关键核心技术 。

二、 申报条件 。

申报的工程研究中心需符合 《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 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总体布局 , 具有突出的专业特色和成果,显著的产业技术优势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 研发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 2017年第1号 )( 工程研究中心 总人数不低于 40人,其中专职科研人员不低于20人;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 。

三、 申报程序 。

请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管理办法》附件 1要求编制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经认真审查后,于2021年11月3日前随申报情况表(具体格式见附件)、以及推荐文件一式四份报送 至高新区管委会二楼创新发展局 。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情况表用 Office Excel格式,采用光盘或U盘拷贝方式)一并报送。

联 系 人: 郭皓月

联系电话: 67983676

电子邮箱: gxqjfj2015@126.com

附件: 河南省 2021年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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