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实施便民惠民新政策 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探索撤销“冒名登记”取突破

  • 索引号:MB0X05653/2021-00089
  • 发布机构: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键词:“六稳”,“六保”,稳发展,保市场主体
  • 成文日期:2021-10-18
  • 发布日期:2021-10-18
  •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实施便民惠民新政策 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探索撤销“冒名登记”取突破

    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过程中,以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方式,提交虚假材料取得登记的行为时有发生,这种冒名登记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被冒用人的人身利益和财产利益,传统解决方案要求被冒用人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身份信息被冒用问题,该解决方案存在周期长、难度大等弊端,不能快捷高效的帮助广大人民群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1年4月,三门峡卢氏县纪律检查委工作人员任某某通过电话热线向惠济区市场监管局反映其身份信息被冒用的问题,其在单位在政治审查过程中,发现自己身份信息被登记为两家公司的股东,并分别在公司内部担任重要职位,这违反了公职人员不允许开办企业的相关规定,因为身份信息被冒用,任某某面临着被处分的风险,严重损害了其个人名誉和政治前途。

    任某某向我局工作人员反映,公司的设立登记业务较为专业,其从未接触过此类业务,对如何解决其被冒名登记的难题毫无头绪,而传统的司法解决程序过程复杂、耗时长,聘用律师,交通住宿等费用较高。现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寻求登记机关帮助,希望能在最快时间内给予解决。 了解到当事人诉求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将该情况上报至我局主管副局长和局长,局领导明确指示,要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大胆改革创新,走出一条合法、合规、严谨、高效的撤销冒名登记的新思路,力求为民办实事,解决像任某某这样被冒名登记群众的燃眉之急。 经探讨研究,我局联合法制、行政审批、信用监管等部门成立“撤销冒名登记”工作小组,从法律、登记注册、信用监管三个维度出发,结合《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依法做好遏制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公司登记违法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等法规和文件规定,考虑到部分当事人距离远、时间紧等实际情况,将冒名撤销程序的严谨性和人性化相结合,探索出台以惠济区市场监管局为主导的冒名登记撤销程序。

     (1)受理阶段:以少跑趟、高效率为原则,与被冒用人约定好受理时间,由当人事填写《撤销冒名登记申请书》《撤销冒名登记承诺书》,提交被冒用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件丢失补办记录等证据材料。

    (2)调查阶段:通过向当事人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 到有资质的鉴定机关做笔记鉴定、以及到涉事公司进行现场核查等调查手段进行取证,同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公司涉嫌冒名登记的具体情况。

    (3)撤销决定及公示阶段:经过45天的公示期,在税务、人社等相关部门及其他人员未提出异议的前提下,经全局班子会集体讨论,作出撤销冒名登记的行政决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同时第一时间书面告知当事人。

    任某某在得知其冒名登记信息被撤销后激动万分:“感谢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大胆创新,让我在只跑一趟的情况下,用这么短的时间撤销了我名下的冒名登记信息,避免了我被处分的风险,让我切实体验到了优化营商环境大改革下的政府速度。”

     我局探索并试用冒名登记撤销程序以来,已处理4起冒名登记案件,为3名被冒用身份信息的群众办理了撤销登记。其中包括公职人员和国企工作人员,高质、高效的处理程序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该项工作,不断优化冒名登记处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间,为群众提供人性化服务,切实提高群众的体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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