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郑州黄河湿地鸟类多样性监测与保护的建议”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257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3090/2021-00031
  • 发布机构:郑州市林业局
  • 关键词:政协提案
  • 成文日期:2021-10-18
  • 发布日期:2021-10-18
  • 生效日期:2021-06-30
  • 关于“加强郑州黄河湿地鸟类多样性监测与保护的建议”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257号提案的答复

    孔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郑州黄河湿地鸟类多样性监测与保护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郑州黄河湿地基本情况

    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2004年11月经河南省政府批复成立,是郑州市唯一的湿地自然保护区,位于郑州市北部,全长158.5公里,跨度23公里,面积37441.4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9838.7公顷,缓冲区面积2886.2公顷,实验区面积24716.5公顷。保护区西起巩义市康店镇井沟村,东到中牟县狼城岗乡东狼城岗村,含巩义市、荥阳市、惠济区、金水区、郑东新区、中牟县等6个开发区、区县(市)的14个乡(镇、办事处)97个行政村。2006年3月市政府批复成立保护区管理中心,保护区所辖的区县(市)按照属地保护管理需要和管理职责均相应成立有湿地保护管理站。近年来开展以下几项业务工作:

    一是抓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先后组织编制完成了《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详细规划》《郑州黄河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郑州黄河国家湿地公园一期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郑州市十三五黄河湿地保护恢复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设计文件,为保护区建设提供了理论依据及建设方向,正确引导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郑州市林业局于2018年对《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进行了修编,为今后黄河湿地保护、基础建设、队伍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布局等进行了谋划布局。2020年完成了《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监控规划设计项目实施方案》,并通过了专家评审,全面提升保护区智能化管理水平。

    二是开展本地调查,科学监测保护。保护区成立以来,组织科研力量,与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师范大学、郑州师范学院、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河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本底资源调查和科研监测,经过十多年的保护和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连续数年监测到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鸟类大鸨、黑鹳、东方白鹳、白头鹤、白鹤,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鸟类灰鹤、大天鹅、小天鹅、白琵鹭等。大鸨在保护区有稳定的越冬种群,最大种群达140只,灰鹤在保护区最大记录达3000只左右。另外植物资源丰富,有黄河区域特有的黄河虫实、荷花柳以及国家Ⅱ级重点保护植物野大豆等珍稀植物。综合以上研究,保护区编辑出版了《郑州黄河湿地野生植物图谱》《郑州黄河湿地鸟类》《走进郑州黄河湿地》《郑州黄河湿地科学考察集》等著作,发表《郑州黄河湿地保护管理现状及对策》《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研究》《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鸟类区系及多样性》等多篇相关科研论文。

    三是抓湿地人类活动清理整治。近年来,先后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绿盾行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治工作,共完成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采砂场61家,农家乐、渔家乐214家和其他人类活动点位1000余处。随着各项清理整治工作的推进,黄河湿地人类活动大大减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大鸨、灰鹤等主要保护对象种群数量明显增加,保护管理工作成效得到了各级主管部门的高度评价。

    四是抓湿地科普宣传教育。为提高公众对湿地保护重要意义的认识,提高全社会对保护区建设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湿地中心每年通过组织各级媒体广泛宣传。以每年“世界湿地日”和“爱鸟周”宣传活动为契机,通过发送湿地日祝福短信、爱鸟护鸟留言签名、发放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册及禽流感预防手册、安装人工鸟巢等形式,树立公众对爱鸟护鸟以及环境保护的意识;在候鸟迁徙重点时期,向保护区周边社区人为活动频繁区域和重点村镇进行流动宣传,发放湿地保护宣传折页,悬挂宣传横幅等;联合市内各大院校不定期在郑州黄河国家黄河湿地公园举办志愿者环保宣传公益活动,志愿者们在亲身感受大自然和黄河的独特魅力同时,用环保袋沿途捡拾废纸、矿泉水瓶等垃圾,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保护黄河母亲,保护“地球之肾”,保护碧水蓝天。

    五是抓巡查巡护。为做好保护区违法活动巡查巡护及疫情防控工作,湿地中心成立了2个巡查组并配备无人机、平板电脑、执法记录仪等设备,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保护区全覆盖巡查巡护工作,及时发现查处各类破坏湿地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栖息地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按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治工作要求,严格开展疫源疫病监测巡护,确保鸟类等野生动物安全。

    六是抓立法保护依法管理。为解决黄河生态保护上位法缺失、监管保护执法难的问题,2008年,郑州市以政府令形式颁布实施《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通过近十年的实践积累与完善,2017年4月,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郑州市湿地保护条例》,从规划建设、保护利用、法律责任对黄河湿地保护工作给予法规支撑。同时,依据《条例》持续开展打击保护区内非法开垦、侵占破坏湿地资源等违法活动,在候鸟集中栖息地建立监测保护点,聘用保护协管员,实行全天候巡查保护,维护黄河湿地良好生态。

    三、关于提案中提出的五条建议

    一是“加强郑州黄河湿地鸟类监测、研究、保护”。为做好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提高保护区的管理水平。2016年至2018年保护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委托河南师范大学对保护区自然地理要素、生物资源现状和受威胁因素等进行全面的综合考察。

    通过调查,保护区目前共有鸟类274种,隶属于17目58科131属。雀形目鸟类27科54属113种、占总数的41.24%,非雀形目鸟类16目31科77属161种,占总数的58.76%。保护区共有留鸟66种,占总数的24.09%。夏候鸟59种,占总数的21.53%,冬候鸟37种,占总数的13.50%,旅鸟106种,占总数的38.69%。迷鸟6种,占2.19%。保护区水鸟占绝对优势,体现了湿地鸟类群落的组成特点。保护区既是鸻鹬类、鹭类等旅鸟的停歇地和中继站,也是雁鸭类等冬候鸟的重要越冬地,同时也容纳了众多繁殖的夏候鸟和留鸟。

    下一步,市林业局将加强与相关专业院校、科研单位合作,开展鸟类多样性监测、研究工作,为郑州黄河湿地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留必要的栖息地”。为加强保护区鸟类栖息地保护与恢复工作,2017年以来,在中牟县黄河湿地开展了《郑州黄河湿地中牟鸟类栖息地保护区项目》,通过对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鸟类栖息地约10000亩进行了隔离,保护鸟类栖息环境,种植鸟类食物源作物,实施科普宣教、动物救助、电力改造等工程取得了一定成效,每年在栖息驻足的鸟类种群逐步上升。

    三是“科学规划农业生产,合理调整种植结构”。按照《2021年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要求,2021年计划在保护区实施滩地生态修复项目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1万亩,涉及中牟县、惠济区和郑东新区三个区(县)市。项目编制将充分考虑保留原生态、生态修复、种植结构调整等内容,目前相关建设单位已编制了生态修复实施方案,正在按照实施方案进行项目实施。

    四是“调研、制定符合郑州实际的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制度”。为加强保护区的保护与恢复工作,有效调动全社会参与湿地保护的积极性,市林业局于2019年1月启动了郑州黄河湿地保护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制定工作。市林业局起草了郑州黄河湿地保护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在征求沿黄各县(市、区)意见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2019年9月,市林业局已将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意见提交市生态办,报请市政府研究。2021年市政府投入资金,在保护区实施滩地生态修复项目,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1万亩。

    五是“明确湿地保护方式,防止不合理利用”。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完成中央和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任务,市政府于2019年印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明电〔2019〕12号),制订了《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加大了黄河湿地违规项目整治和生态修复力度,并明确了问题分类及整改措施,郑州市林业局先后开展了中央环保督察、绿盾形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治工作,目前郑州黄河湿地各项清理整治工作已完成。

    为进一步加强湿地资源保护,严厉打击破坏湿地资源等违法行为,加强野生动物监测和疫情防控工作,市林业局加大保护区巡查巡护工作力度,目前黄河湿地人类活动大大减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大鸨、灰鹤等主要鸟类保护对象种群数量明显增加,保护管理工作成效得到了各级主管部门的高度评价。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真诚欢迎您继续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

     

    2021年6月30日

     

    联系单位:市林业局        邮   编:450015

    联 系 人:赵宗英       联系电话:86178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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