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的意见》 第十六条 之规定 , 经在工商部门核实,因不动产原开发建设单位:郑州美达房地产开发建设公司已于 2018 年 01月 16 日注销,无法达到双方共同申请转移登记要求。 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转移登记单方申请 予以 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 内( 2021年 11 月 08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 为其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
特此公告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上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371—56507008
权利人 | 义务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付红涛 | 郑州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登封南路6号院 7幢4单元58号 | 410106006010GB00017F0030118 | 89.54m² | 住宅 |
2021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