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娄志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采用交通管理措施保障道路畅行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针对“部分路段树枝、电线等杂物遮挡道路交通指路牌,行路者看不清或看不到指路牌信息”问题:郑州市普遍存在绿化遮挡标志现象,电线等杂物遮挡交通标志相对较少。交警支队每年都向园林部门反应该类问题,园林部门虽做了部分修剪,但是远远满足标志需求。为解决该类问题,我们经常在方案设计时、道路改造时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同时有条件进行改造的交通标志进行改造.
针对“部分大路、岔口或主路上的指路牌没有提前设置或道
路预告信息不全面,司机不能及时作出预判,造成路口临时变道,影响其他车辆顺利通过”问题:依据国标交通标志须简单明了,交通标志信息分一级二级三级等信息,一般不能超过三极信息,最好是二级信息,我市基本是只标注二级信息,如信息过载,不易驾驶员判断。
针对“部分指路信息与地面标线所给出的道路行进信息不一
致,司机难以抉择,同时存在指示信息更新滞后、道路标线不清晰现象”问题:确实存在这种现象,道路名称变化、地名改变、新修道路等等,造成标志未能及时更新,存在部门之间信息不畅等问题,交警支队只能发现一处改正一处。标线是每年更新两次,由于郑州特殊环境,交通标线开裂、脱落等现象经常发生,正在探索新型标线,尽可能的解决该类问题。
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