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农村地区农用车和货车违规载客引发交通事故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425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709/2021-00123
  • 发布机构:郑州市公安局
  • 关键词:政协提案
  • 成文日期:2021-10-28
  • 发布日期:2021-10-28
  • 关于解决农村地区农用车和货车违规载客引发交通事故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42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任立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地区农用车和货车违规载客引发交通事故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高度重视,科学部署

    郑州公安交警部门始终将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重点,今年以来,交警支队制定《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全面落实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十项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成立了由支队长挂帅的领导小组,支队领导按照分工牵头有关科室、勤务大队全力推进落实。

    二、多措并举,加强治理

    (一)集中排查治理农村源头交通安全隐患

    1.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专题调研

    根据总队部署,组织各县(市)开展一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题调研,梳理辖区农村道路交通人、车、路基本情况及交通出行的规律特征,结合辖区农村地区交通违法、事故特点,深入研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当前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特别是交通安全责任、人车路源头隐患治理、务农务工出行客运服务供给、“两站两员”实体化运行等方面存在的短板不足,提出科学合理的对策建议,并向党委政府进行报告。借助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21〕934号)的有利契机,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情况摸排等工作,精准掌握农村地区群体性务农务工出行需求,推动制定符合实际、科学有效的政策方案并予以实施。

    2.深入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按照农村地区公路隐患突出路段交通安全提升行动安排,参考《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详见附件),组织开展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

    (2)排查清理“马路市场”“占道摆摊”,及时将排查发现的问题报告属地党委政府、通报相关部门,推动落实整改,留存工作资料,逐个建立工作台账,并按照减量控大工作要求录入农交安App。

    (3)力争年底前,2018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实现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2018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按时完成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减速带的任务。

    3.深入推进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理

    强化农村地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清理,进一步提高“两客一危一货”、“营转非”大客车、校车等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以及重点车辆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特别对面包车加大源头隐患清理力度,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督促提醒,努力实现面包车检验率、报废率均超过90%,违法处理率超过98%。加强县级车管所驾驶人考试管理,年底前,所有县(市)考试场要配齐人脸识别、二代身份证读卡器等身份认证设备,配置使用音视频监控系统,配备充足的专兼职考试员,确保业务下放后监管到位。

    (二)切实提升路面交通违法劝导查纠效能

    4.深入开展农村重点交通违法专项治理

    (1)结合暑期暑汛、秋季秋收、冬季运输等不同阶段农村地区交通出行特征,认真分析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易肇事肇祸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针对性治理,借鉴区域联合整治、集中统一行动等经验做法,加大集中整治力度,持续开展农村地区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以下简称“双违”)、酒驾醉驾、无牌无证、逾期未报废等严重违法的严管严查高压态势。自方案下发之日起至行动结束,每月“逢五”开展农村公路“双违”治理集中统一行动。持续保持严管严查农村公路“双违”行为力度不减,查处违法数量同比有所上升。

    (2)推广集成指挥平台实战应用,加大重点车辆精准查缉力度,提升路面管控效能。要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科技信息化应用,及时发现、劝导、查纠“双违”等重点交通违法。年底前,要打造1个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科技手段应用示范县,示范县要打造3个以上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科技手段应用示范路口或路段。

    5.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针对农村地区“一盔一带”推进相对滞后的实际,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强化日常劝导提示,有针对性地加大执法管理、查纠劝导和宣传引导力度,常态化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部署查处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用好教育、警告、罚款、记分、曝光手段,形成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力争在行动结束时,农村地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50%,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80%,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达到70%。

    6.深化农村“两站两员”等管理力量融合应用

    贯彻落实公安部、银保监会《关于深化警保合作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应用的指导意见》,会同银保监部门健全完善劝导站运行机制,推动建立长期经费保障机制。根据当地农村实际,采取行之有效方式推动农机部门协理员、交通运输部门路长、一村一辅警、农村基层干部兼职“两员”,融合力量、长效运行,制定完善考评标准,持续组织开展劝导活动。年底前,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个标准警保合作劝导站并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更新完善劝导站类别、位置、图片等具体信息;警保合作劝导员每月开展劝导工作至少8天以上。

    7.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应用

    统筹推进农村系统APP与实际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农村交通管理工作在线部署、实时预警、监督落实等动态管理。组织指导警保合作劝导员使用农村系统APP开展工作,及时采集基础信息、落实工作指令、录入工作动态。对于逾期未检验、未报废、长期违法未处理和集成指挥平台分析布控的涉嫌违法超员、违法载人重点车辆,以及需要重点警示提示的重点驾驶人,通过系统推送至警保合作劝导员,组织上门开展劝导提示。年底前,劝导员在其开展劝导的工作日依托农村系统APP的工作量至少达到3条以上。

    (三)精心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8.深化“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

    围绕第10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策划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持续开展融媒体宣传。依托“交通安全大篷车”、交通安全宣讲团,深入开展面向农村群众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专题宣传农村地区安全行车、出行常识,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年底前,总队将牵头组织开展一次至少覆盖辖区5个县、区的进城进镇进村巡回宣讲;支队有关部门、各有关大队要积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综治部门以及公益联盟企业等组织对所有行政村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宣讲活动,并组织对辖区每个农村中小学(教学点)开展巡回交通安全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增强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9.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规范化建设

    加强农村地区“一栏一标语”等交通安全宣传阵地规范化建设,集中组织下发“农村大喇叭”广播稿、墙画等适应农村地区工作需要的宣传品,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大喇叭广播,大范围、高频次宣传“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抵制‘双违’出行”等重点内容。农村大喇叭宣传每周不少于1次。年底前,30%以上的行政村至少设置一处固定式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我市107国道沿线至少选树一个“交通安全文明村”,增设标志、施划标语或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

    10.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警示行动

    组织开展“身边事身边人”交通安全案例警示行动,将典型事故案例以及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案例制作成图文、视频资料,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和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途径广泛传播,加大警示曝光力度。对于农村公路发生涉及“双违”、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组织各地提级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及时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曝光调查情况特别是依法追责情况,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年底前,今年发生的农村地区一次伤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要全部制作成宣传警示案例,通过双微平台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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