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汤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优秀志愿者表彰奖励”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对优秀志愿服务奖励和支持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建设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市财政每年都会根据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安排相应的经费,如:每年的文明创建工作经费中都包含志愿者服务经费,每次大型活动或赛事都会安排志愿服务经费等。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单位职责,从以下几个方面支持我市志愿服务工作发展:
一、按照《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和《郑州市关于加快推进志愿服务发展促进社会治理创新的意见》等要求,加强与市文明办、市人社局等单位沟通协商,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优秀志愿者表彰决定,结合实际需求安排资金。
二、通过政府扶持志愿服务等方式,支持志愿服务运营管理,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购买志愿服务的项目目录、服务标准、资金预算等相关情况。大力推进志愿服务组织承接公共服务项目,积极支持志愿服务组织承接扶贫济困、助残救灾、助医助学等领域的志愿服务。
三、加大对志愿服务的支持力度,结合我市实际工作需要,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规定,将符合要求的政府支持志愿服务及志愿服务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努力为我市志愿服务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最后,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我市志愿服务工作提出的合理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