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既有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717号提案的回复

  • 索引号:005252645/2021-00154
  • 发布机构: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关键词:政协提案,提案
  • 成文日期:2021-10-19
  • 发布日期:2021-10-29
  • 关于既有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717号提案的回复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指导。您在市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四次会议的提案《关于既有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广的提案》已收悉,您提出的建议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非常重视,认真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在此向您汇报并作如下答复

    尊敬的张雯委员: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指导。您在市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四次会议的提案《关于既有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广的提案》已收悉,您提出的建议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非常重视,认真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在此向您汇报并作如下答复: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及有关技术的发展,作为城市未来发展最为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我们全力支持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这一专项工作从规划、设计到建设落实做好,确保我市未来绿色交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为加快推进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我市下发了《郑州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郑州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郑州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办法》、《郑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实施细则》及《郑州市2019-2020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郑政办明电〔2019〕134号),建立了鼓励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体系,同时按照各相关单位职能分行业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发改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发改能源〔2015〕1454号)要求,河南属于示范推广地区,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8。

    二、下步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部署,加快推进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20〕30号),对您提出的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充电设施开放共享、金融保险等建议,文件均明确了相关支持政策,下一步将按照政策要求,根据工作职责,与发改、规划等部门通力合作,研究谋划我市具体落实方案,全力做好此项工作,进一步提升社会车辆充电保障能力。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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