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近郊大型商业综合体配套设施助力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940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709/2021-00138
  • 发布机构:郑州市公安局
  • 关键词:政协提案,提案
  • 成文日期:2021-11-10
  • 发布日期:2021-11-10
  • 关于完善近郊大型商业综合体配套设施助力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94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冯常生委员: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通设施管理工作的关心的支持。您在政协提案“关于完善近郊大型商业综合体配套设施,助力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建议”提到的信号灯、大型货车通行的问题,近期,经过我们的核实和调研,现将我们核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通信号的问题

    针对您提到的第一个问题“公明路仅有一处使用移动式信号灯,且该移动信号灯灯光较暗,其余市政信号灯均未启用,危险性较大,易造成交通事故。经过我们现场调查核实,该商业区内的交通安全设施均属于自行设置、自行管理,在设置时未咨询过我单位,所设置设备技术参数不详,也未向我局交警大队进行移交,提供任何技术数据、施工方案图纸等资料。

    二、大型货车通行问题以及采取措施

    针对该路段大型货车超载、超速情况,我局交警大队一是联合荥阳市交通局共同在大货车超载、超速时段进行查处,并扣留到超限停车场。二是与荥阳市贾峪镇政府进行沟通对接,在此处设立固定点,限制大货车通行,减少安全隐患。三是下发抄告函督促当地政府完善交通设施。

    最后,再次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心系人民,献言献策,支持我市公安执法工作,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市公安工作,为优化城市道路环境,推动郑州国家中心建设更高质量发展,为助力郑州国家级中心城市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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