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4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4号提案答复的函

  • 索引号:005299507/2021-00272
  • 发布机构: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关键词:政协提案,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成文日期:2021-11-16
  • 发布日期:2021-11-16
  •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4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4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杨秋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完善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的提案》已收悉。您的提案很好,对我市的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对目前我市社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及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概况的非常准确,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透彻,并诚恳地提出了改进的建议。

    二、关于您提出的社区公共体育设施问题,需要给您说明的是: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和建设相应的文化体育设施。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与居民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项目和功能,不得缩小其建设规模和降低其用地指标。

    随着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全民健身运动的蓬勃开展,人们的健身意识和需求不断增强,公共场所匮乏和人民群众健身需求之间的差距确实存在,为了缓解这一矛盾,从2014年开始,体育部门先后实施了乡村体育健身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城市社区15分钟体育健身圈、公园体系建设等工作。近几年,市委、市政府在大力进行公园体系方面,2020年先后建成了25个街心公园、敬楼体育公园、渭水体育公园和西城体育公园。2021年,作为新郑市民生实事,我们为25个街心公园配备了健身器材。

    三、我们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1、提请规划、住建委、文化、体育等部门共同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步伐。专项规划批准后,要确保规划的强制性,自觉依法实施。涉及规划变更或调整,需进行专题研究,按照法定程序报经规划审批单位审核批准。

    2、提请规划、住建委、文化、体育等部门共同监管,尤其是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都应按标准配套公共体育设施。

    3、目前最好的体育设施还是在学校,如何将学校场馆有序对外开放,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服务,一直是一个长期研究课题。学校体育场馆的管理主体是教育部门和各学校,由于目的任务不同,各自会有自身的考虑,作为体育部门虽然还无法去主导这项工作,但我们一直在积极献言献策,希望推进有条件的学校在休息日和节假日能向社会免费开放。在市政府主导下,为了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力度,我们采取“政府供地、学院出资、免费开放、资源共享”等政策,建成华信体育中心,并免费向广大市民开放,形成了互利共赢的局面。

    4、目前,我市公共体育设施水平有了大幅提高,人均场地面积达到了2.53平米,截至目前,我市基本形成了功能较齐全、布局较合理的“市—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体育设施网络体系。市级大型健身站点有:新郑市炎黄广场、故里广场、炎黄体育中心、华信体育中心、郑韩古城考古遗址公园、郑风苑、轩辕广场,轩辕湖湿地公园等形成网络连接城区。乡镇、街道健身站点:结合文化大院、文化体育广场、文化体育站点为依托,配置合理的健身器材、建设规范的体育场地形成网络。村委会、社区健身站点:在小区内、村委会内、以及辖区内建设小型体育场地、健身路径、室内外体育设施,形成村级、社区级网络。

    5、我市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3000多名,对他们进行了培训和提高,使他们掌握科学的运动方法,通过“走基层 送健康”等活动,掀起我市健身高潮。我市国民体质监测站通过“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厂、进机关、进企业、进军区”,推广运动处方,积极探索科学健身、运动康复等康体服务,不断提升市民科学健身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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