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通知》(郑政办〔 2021〕53号)文件,由我局贯彻实施(承办单位:郑州市医疗保障中心)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为清单中161-164项。现将我局实施告知承诺制的4个证明事项予以公布,分别是: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定(男职工配偶无工作生育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核定(手工报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参保人死亡)。
附件郑州市医疗保障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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