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对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和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中心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以维护中心正常工作秩序,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结合办事处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火灾事件
(一)值班人员或火情发现第一人应立即启动灭火器,同时呼叫身边最近的工作人员参加灭火救援工作;
(二)如火势较大,确认自身能力不能扑灭时,拨打 “119”报警,同时报告中心领导,疏散办事群众,关闭总电源,向其它办公人员发出报警疏散信号。
(三)如发生火灾时,大厅内有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儿童,值班人员应首先对这些弱势群体进行救援。
二、突发停电事件
(一)当办公区域突发停电时,中心首问责任人首先应该告知向正在办事或等待办事的群众,然后立即联系党政办,查询停电原因,停电时长;
(二)通知各业务口关闭设备电源,防止恢复供电瞬间损坏设备;
(三)确认电力不能暂时恢复时,值班人员要向办事的群众做好解释说明。
(四)如遇突发停电时,大厅内有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儿童,值班人员应首先告知停电发生了,让其自主选择等待或者离开,以免等待时间过长,情绪不稳定造成意外。
三、突发疾病事件
(一)突发疾病发生后,首问责任人应立即查看 “病人情况”,确认疾病的严重程度,同时向在场的人员发出“需要急救”信号,号召会急救技能的人在第一时间对病人实施急救措施;
(二)拨打 “120”急救电话,配合“120”急救医生进行抢救;
(三)对于不需要 “120”急救的,可利用中心内配置的医用药物进行简单的处理后,留下联系方式自行离开。
(四)如大厅内有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儿童,突发疾病时,值班人员应首先联系其家属,告知其状况和所在位置。
(五)将突发疾病事件及时上报中心领导,做好记录,做好回访。
四、突发秩序骚乱事件
(一)办事窗口因临时性、阶段性、季节性办证,办事群众突然增多,引起大厅秩序骚乱时,值班人员应立即上报中心领导,相应站所要组织人力迅速进行疏导劝阻,维持秩序。
(二)若大厅内发生激烈争吵、人身伤害或者肢体冲突事件,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保安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劝阻制止,如当事人仍不听解释、劝告,无理取闹、并发生漫骂行为干扰正常工作的,由保安带出大厅,如仍拒绝离开或者有更加过激行为的,由政务服务窗口,拨打 “110”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三)如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事件,速报 “110”和“120”处理;
(四)如发生秩序骚乱时,大厅内有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儿童,值班人员应首先对其进行保护,以免发生推倒、踩踏、磕碰发生意外。
(五)值班人员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情况,做好记录。
五、突然遭遇袭击
(一)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凡收到或者获得针对办公场所进行袭击威胁的信息、电话等,必需及时报告大厅值班人员和中心领导;
(二)值班人员应迅速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及时疏散办事群众,可视情况拨打 “110”、“119”、“120”进行处置;
(三)如大厅内有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儿童,值班人员应首先对这些弱势群体进行保护。
(四)值班人员应在警察和医护人员赶到之前,组织力量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稳定秩序;
(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报告情况,做好应对的经验总结。
六、可疑爆炸物及其它危险物品事件
(一)当办公区域发现可疑包裹、爆炸物及其它危险物品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中心领导报告;
(二)安保人员必需尽快赶到现场,设置隔离带,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三)如大厅内有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儿童,值班人员应首先对这些弱势群体进行保护。(四)在事态没有明朗的情况下,安保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应组织大厅内群众有序撤离,并封闭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