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 (豫财农综﹝2021﹞32号)
(郑财预﹝2021﹞721号)112万元
巩义市1072万元、中牟县822万元、
荥阳市1025万元、新密市1358万元、
新郑市949万元、登封市2025万元
以上中央资金共计7363万元。
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区县(市) | 资金合计 | 中央资金 |
合计 | 7363 | 7363 |
登封市 | 2025 | 2025 |
新密市 | 1358 | 1358 |
荥阳市 | 1025 | 1025 |
新郑市 | 949 | 949 |
巩义市 | 1072 | 1072 |
中牟县 | 822 | 822 |
航空港区 | 112 | 112 |
三、监督电话
郑州市财政局67180636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乡村振兴局) 67170720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