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监测情况
2021年12月,郑州市共监测4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2个地表水水源, 2个地下水水源。
(一) 监测点位
地表水水源点位:黄河水源厂和柿园水厂;
地下水水源点位:石佛水厂和井水厂。
(二) 监测项目
1. 地表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
2. 地下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39项。
(三)监测频次
地表水水源和地下水水源监测频次均为1次/月。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一)地表水水源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二)地下水水源
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一)总体情况
2021年12月,郑州市监测的4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全部达标,占100%(详见附表)。
(二)地表水水源
2个地表水水源全部达标(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占100%。
(三)地下水水源
2个地下水水源全部达标(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占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