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 2018 〕 209 号)要求,现将我区地方政府债务情况公布如下:
一、 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截至202 1 年 12 月底,我区政府债务限额为 70.56 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 17.98 亿元,专项债务限额 52.58 亿元。新增债务限额 21.08 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 2.08 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 19 亿元。我区政府债务余额为 65.99 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 14.81 亿元,专项债务余额 51.18 亿元。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内。
二、 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安排、期限及利率情况
截至 12 月底,我区累计发行新增政府债券 21.08 亿元(新增一般债券 2.08 亿元,新增专项债券 19 亿元)。2021年1- 12 月发行的新增一般债券 2.08 亿元,用于市政设施0. 51 亿元,保障性住房0.54亿元,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0.38亿元,教育0.2亿元,社会保障0.3亿元,能源基础设施0.15亿元;我区2021年1-1 2 月发行的新增专项债券 19 亿元,用于棚户区改造 11.39 亿元,老旧小区改造 7 亿元,市政建设 0. 36 亿元,社会保障 0.25 亿元。
截至 1 2 月底,我区累计发行再融资债券 1.29 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2021年我区政府债券期限、利率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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