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中原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4月25日起至9月8日,对中原区汝河新区第二幼儿园2020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中原区汝河新区第二幼儿园成立于1985年,隶属于中原区教育体育局,属区财政二级预算单位。截至2020年年底,实际在岗职工51人,工资在册61人,临聘人员33人,合计在岗84人,幼儿625人。
2020年,中原区汝河新区第二幼儿园总收入11316431.53元,总支出11316431.53元,托费收入2604800(含疫情期间退费828000)。截至2020年底,中原区汝河新区第二幼儿园总资产2,874,108.37元,其中负债686,868.70元,净资产2,187,239.67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中原区汝河新区第二幼儿园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其财政收支状况,基本能做到遵守有关财经法规,但在财务管理方面,还存在应集中采购而自行采购、固定资产核算不完整等问题。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无预算采购。
2、应集中采购而自行采购。
3、固定资产核算不完整。
四、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审计要求中原区汝河新区第二幼儿园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加强内部控制。
五、审计整改情况
中原区汝河新区第二幼儿园已按照审计要求,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