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有效应对和妥善及时处置信访稳定突发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信访稳定突发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确保我市 史志 工作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有关制度规定,结合 史志 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主要指在省、市党政机关门口、机关门口或重要会议地点(含会议代表驻地)发生的聚集、围堵、滞留缠访等干扰省、市党政机关、机关正常办公秩序或重要会议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信访稳定突发问题(事件)。
二、工作原则
坚持 快速反应 、上传下达,及时到场、积极劝返,妥善处置、防止激化,思想疏导、有效化解的工作原则 。
三、组织领导
成立应对信访稳定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各项工作。
组 长:朱 军 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王丹东 党组成员、副主任
梁豫生 一级调研员
刘长春 四级调研员
成 员:李 栋 综合处处长
李丛蕾 党总支专职副书记
范鹏飞 市志工作处处长
蒋 晓娜 年鉴工作处处长
苏金平 地情信息资料处处长
刘 恒 地方史工作处处长
领导小 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处,负责日常工作。党组成员、副主任王丹东兼任办公室主任,综合处处长李栋兼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王彦明、刘全庆。
三、工作机制
1、各单位、各部门矛盾纠纷排查及处理情况应及时向应对信访稳定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经应对信访稳定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汇总后报应对信访稳定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2、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上访事件处理由工作组负责。工作组全体成员必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法定节假日出郑州市区范围须向主要领导请假,确保能及时到岗。
3、一旦发生赴京、到省和来市信访稳定突发事件,事件涉及分管领导、现场组和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必须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开展劝返工作;同时其他工作组按照各自分工和工作需要,积极主动做好各自工作。
4、 机关党总支 作为应对信访稳定突发事件的监督机构,对工作中违法、违纪和不作为行为进行全程监督,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决不姑息,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5、对延误时机、思想不重视,造成事态扩大或影响较大的,按照省、市有关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6、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确保上下联动,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