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 许帅强 因保管不善,将 豫 (2018)上街区不动产权第0004104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 豫 (2018)上街区不动产权第0004104号 的 不动产权证书 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许帅强
2022 年 1 月 4 日
权利人 许帅强 因保管不善,将 豫 (2018)上街区不动产权第0004104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 豫 (2018)上街区不动产权第0004104号 的 不动产权证书 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许帅强
2022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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