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航空港实验区产业发展实际,经发局(统计局)牵头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产业指导目录及准入条件(2020年本)》进行了修订,形成了2022年版产业指导目录及准入条件(以下简称“新版指导目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2年2月26日之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箱的形式发送至:zzhkgcyjjq@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297号经济发展局(邮政编码451162),并在信封上注明“新版指导目录征求意见”字样。
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2022年1月26日
附件_1:《郑州航空港实验区产业指导目录及准入条件(2022年本)(征求意见稿)》.docx附件_2:关于《郑州航空港实验区产业指导目录及准入条件(2022年本)(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x